大学刑法课(四十七)(11/20)

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硬要在家男朋友面前让同班男同学对他朋友做出的侵入动作!我的背上可以感受到陈老师的c罩杯结实胸部,我的屁股后缘则接触着何心瑜的柔软巨,眼前则看着我无辜又好命的在童颜巨同学嘴里进进出出,我真想就在这样愉悦的触感和视觉享受中算了,免得又遭到什幺怪的对待,对我或何心瑜都不好。

假设小平是基于强制故意,先弄坏了心瑜的胸罩、又施以强制力让她就範,然后先进行的猥亵行为,最后则是以器进入腔达到强制既遂的结果,你们认为我们在刑法上要处罚小平哪些罪刑?老师一边前后摇晃以带动我的身体肆虐何心瑜的腔,一边发问。

只罚一个强制?柯柯毅又率先抢答。

猥亵和质相同,但是弄坏胸罩的毁损行为并非强制所必然伴随的结果,所以罚强制和毁损?韩莹莹试着分析道。

很好!你们逐渐捉到竞合论的髓啰。

竞合论可以先区分成纯正竞合和不纯正竞合,纯正竞合包括行为单数的想像竞合和行为複数的实质竞合,不纯正竞合则再分为行为单数的特别关係、补充关係、吸收关係,行为複数的不罚之前行为、不罚之后行为。

老师得意地道,身体却仍然不晃会被撞到地上般地前后摇摆。

便宜了我的小小平,竟然连动都不用动就可以享受的快感,但是何心瑜并没有主动配合,吹含吸舔抠一概阙如,她只是红着眼眶,逆来顺受地让我的在她双唇间进出。

强制罪本质上是保护男自主权,与妨害自由罪,具有保护法益的同一,所以关于妨害自由的部份,就不再另外处罚,这就是法条竞合之『特别关係』,仅论以强制罪。

至于毁损的部份,学说上则有认为,强制当时所导致被害衣物毁损,係强制行为『典型的併随现象』,故属法条竞合之『吸收关係』,也只论以强制罪。

其实这边的什幺特别关係、吸收关係,在学说上莫衷一是,甚至林山田老师还揶揄这是『浮滥至极的吸收关係』,老师只起个,想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同学请洽本校竞合论权威─柯耀程教授。

在老师的解说下我发现竞合论真的是难到哭爸,既要先区别行为单数複数,又要区别各种关係,还有什幺实质竞合、想像竞合的,即使阴茎还在何心瑜嘴里享受满满的湿和温暖,我却因为脑转不过来几乎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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