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34(8/13)

,意还判那么重,是不是已经恶化行为地位了,当然如果是

强制的就更重。

所以,既然我们已经拟制4岁以下男自权需要保护,那对于他是

不是强制本来就该更严格检视。

可惜当初以废言,这个案件被沦为政治作。

喔喔,所以简单说,除了刑度上的差别─当初那家伙即使没有违背童意愿

,也本来就会被求处重刑了;更是在于适用222条或227条的差别─违反意

愿会罚得更重!所以其实邵燕玲在这个案件的意见,符刑法严格审查的神,

其实并不是那么接近俗称恐龙法官的判决。

所以我也不算强制或趁机啰。

看着老师夭鬼假细礼(台语:饿鬼假客气)的抗辩,腰肢还不断扭动的

傲娇神态,我也很配地丢出这一句。

哼,你还是算犯罪,不管是不是违反意愿─227条第一项,家还未满

4岁。

老师双手食指指着自己的酒窝,娇嗔地说着。

靠,这大我7岁的欧巴桑竟然给我装可了起来。

啊啊啊,不行了啊。

一开始看到老师林黛玉般的病气属,后来又看到她比较有神的巧笑倩兮

,现在又完全就是个小生般的装可,我真想她啊!于是我抱紧老师的小

屁屁,让我已经在她体内的阴茎上下肆虐,但是我没有太深,因为我最近才知

生的阴道只在前端有神经分布,太深不一定会有快感,所以我轻轻地让老

师的屁屁上下律动,只把我的完整含入再进几公分,随即又让阴茎退出阴

道直到剩下还在老师身体内。

老师双脚踩在沙发上,运动长裤和内裤已经滑落到膝间,双腿大致上是併拢

,却又有点跨蹲的姿势,配我的动作,控制我的只在她阴道的前端抽

但是这样就已经带来至高无上的快感,没几下就隐约听见从她阴道里传出的

声。

老师撅高的屁股就在我双手辅助下上上下下摆动,雏菊般的可屁眼就在我

眼前,暗红色的绉褶点缀了这个靡的画面;屁眼之下,她的小阴唇则不断地随

着我的抽而翻进翻出,老师的下体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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