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六)(12/15)

而为者,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25条第一项:对于男利用其神、身体障碍、心智

缺陷或其他相类之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咦?刑度一模一样耶,真是太神奇了!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刑

法上规定的强制和趁机刑度是一模一样的,但大家也可以家查查判决

书,强制和趁机实际判决的刑罚有一样重吗?老师告诉大家,通常强制

判得比较重,强制初犯通常判三年半到4年,趁机却通常只判到3

年以下,还常常有缓刑(注3)的桉例咧。

真的吗?听起来颇诡异,家再查查判决书好了,顺便把趁机界中的霸

─李宗瑞系列味一下。

趁机罪通常发生在夜店或ktv喝醉酒、或嗑药后的形。平时如果

你睡到一半有侵你,你会马上惊醒,这时候就不再是趁机而是强制

,所以我们暂且把趁机局限在特种场所发生。虽然没有法官和检察官愿意

承认,但老师认为他们心中都有先入为的观念,就是:一、出入这类特种场所

的本身就不是什么良家,对名节、贞的重视程度没有一般那么高,所以

自己要负责。二、在那种充满危险的地方还自己喝醉,不带几个男的朋友充做保

镳去维护自己的安全,所以被侵的话自己要负责。老师不怪他们有这样沙猪的

想法,但是同学要自己清楚,既然连检察官、法官都这样想,等到被侵才走

法律途径,不是已经先输一半了吗?当然如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的话,去让

侵一下,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比去当援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

这倒是真的,后来我查过判决书,趁机也好、强制也好,损害赔偿

都是3万元起跳的,难怪这么多要设局仙跳。

反过来,老师也提醒男生,如果真的有需要,上看个a片或者花个几千

块发洩一下,总比贪小便宜捡尸体被狮子大开反咬一好上几十倍吧。只是

要花问柳的话,记得做好防护措施。

老师虽然一脸正气地提醒大家,讲到花问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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