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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摇着拼命拒绝,唇齿摩擦推拒间,饭菜被居彬用舌尖顶入喉咙,程小天被呛到,剧烈地弯腰咳嗽,刺激得眼角全是受尽欺负后的红色。
眼角的泪光愤怒而无力地闪烁。
居彬冷冷地说:“自己吃还是我喂,你自己选。
”程小天捧起碗,大大地干嚼,把白米饭吞咽进去,喉咙被摩擦得干疼,还是没有停下来,塞完米饭塞蔬菜,汤汁沿着嘴角顺流而下,滴落在裤子上,程小天恍然未觉,直到居彬用力从他手中抢回餐碟,狠狠地摔在地上。
刚开始,程小天曾经试图向居彬解释那晚发生的一切。
他喝醉了,所以没了防备,完全有可原。
刚想开的一刹那他想起了安晨,喉中一窒,便又把话吞了进去。
居彬之外,他很少再见到其他,除了秘书。
有几次秘书来家里取文件,居彬一点都没有回避他,直接在客厅里与秘书谈事,包括公司的账目明细、合作案企划、如何引导网络舆论等等。
程小天觉得居彬这样做实在有些刻意,也很可笑,像是故意做给他看、让他放心一般。
他的反应比往常更平静,不听不问,戴着耳机缩在沙发里旁若无地打游戏,平静得到了可怖的地步,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
秘书离开关上门的一刹那,他声音极轻地自言自语道:“……我们这样,有什么意思呢。
”居彬色骤变,猛地掐住他细细的脖颈,咬着牙说:“你是不是还想着陈锦征?”程小天有些痛苦地喘息,他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在居彬手里。
或许因为对死亡并没有太过深切的概念,他并不太害怕,只是常常想,如果三年前他没有对居彬死缠烂打,现在的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他大概跟着父母回了乡下,居彬应该还是知名设计师,不定期地换一两个新鲜男友,生活得轻松而惬意。
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理解居彬。
原本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他觊觎了,即便再怎么食之无味,大约终究还是弃之可惜。
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多招稀罕的宝贝。
可居彬大约是气急了,竟然看不清。
习惯竟是这样可怕的东西。
居彬大约很恨他,他有时半夜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居彬坐在床,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床微黄的灯光下烟一明一暗,如同闪烁的哭泣的眼睛。
他让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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