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3)
这是用来扎进骨的专用的长针,往常都是用在实验体上,你发现它很适合杀。【收藏不迷路!: 以备不时之需】
你抬起,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然后感觉到他脖颈的血溅到了你的手上和脸上。
你有些惊讶,他流的血比你想象中的多。但现在你没有工夫再去好了,你要先从这里出去,你已经没有退路了。
……
你第一次呼吸到了外面的空
气,但混着你自己身上的血味。
你第一次杀,但你杀了很多。
不过你毕竟还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孩子。
所以你的行为,大概只能叫做“给实验室造成了重创的逃匿”。
好在哥谭鱼龙混杂,而且很多工作不需要身份证明,而你的身体也已经被催化到了可以伪装青少年的体型。
所以你前期虽然躲躲藏藏,过得很惨,身上的很多消不下去的疤痕也是那个时候添的,但你到底活了下来,而且彻底成为哥谭的一份子。
毕竟这里是让你扎根生长的地方。
直到时隔多年,你再次找到了当年那个实验室的尾巴。
你查到了他们的资料,然后发现凭自己大概是很难把他们一锅端的,老鼠总是有办法逃跑。你需要一个同样对哥谭很熟悉,而且有过不少这种追杀经验的搭档。
是的。
你或许需要找一个搭档。
虽说蝙蝠侠是最好的选择,但你脑子又没坑,不太想没事犯病去对方面前找存在感。再说了那只蝙蝠绝对会成为你斩除根计划的阻碍的。
于是杰森·陶德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你正盘腿坐在他的沙发上,吃着他的零食,看着他的电视,然后也不回地敷衍打了个招呼:“晚上好。”
杰森:“……”
他额角青筋跳了跳:“你还是真不把我当外啊。”
你转过:“其实我是有事找你帮忙。”
黑发青年微微一怔,随即挑起了一边的眉梢:“这可真是少见……什么事让你肯找别帮忙?说来听听。”
“不对,这就是你找帮忙的态度?”
用他的家具看他的电视吃他的零食?
他迅速反应过来,从你手里把薯片袋子抽了回去。
你面露可惜。
这个味你可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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