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滑了也是日常(4/5)
她窝着,没有回抱住她,但声音里的温度已经开始回升,“你倒是高兴了。明明是始作俑者,这件事却怎么都不会扯到你身上。”
“你们吵了半天,我都在睡觉,倩姐现在怪我?”
“你少来装无辜的这一套。你还记得这是万宇晴的床吗?”
听到这句话,林乐芒在她的怀里坐直了起来,脸和脸贴得很近。她笑意盈盈、眼眸清亮的样子,要是忽略锁骨以下那满身暧昧的印记,王宥倩可能真当她不过是个懵懂无知的清纯少。
这该死的白莲花。
“倩姐,我们不是恋。”
林乐芒的声音好听,但不只是好听。“好听”只是个普通的形容词,不过一个敷衍泛滥的场面话,只要不是嘶哑刺耳,谁的嗓音都能当得上一个“好听”。而林乐芒远在这之上。
青涩、冒着傻气的校园时代,在那些满溢着惴惴不安和欢喜雀跃的书里,有说她的声音仿佛悦耳的鸟鸣,或者银铃,这些是烂俗的比喻,是能听得让生厌的类别。还有援引各种各样的诗词,不见得贴切,却一定得显露出几分文学修养,林乐芒看完总是要和朋友哄笑很久。
唯有一次她记得清楚。那是某次看完某个男生的信,她突然缠着身边的,抱着那的手臂,要她说给自己听,要她说自己的声音是什么样子。青梅竹马的孩被缠得无奈,随手递过正在阅读的诗集,指着那一页让她朗诵,她读完后,孩笑着开,“我喜欢你的声音,像‘我们每天早晨的太阳’”。
但这让心宁静的声音却总是让王宥倩感觉到冷漠,如同现在一样。林乐芒分得很清楚,分得比自己还要清楚,这是让她不舒服的事实。像这样正值青春的漂亮孩,应该和她给的外在印象一样简单才对。王宥倩不觉得自己是有什么“非她不可”的绪,只是始终想问,这样一个在娱乐圈里没自己有钱、有权也没有多余脉的孩子,凭什么不把自己当成是她的浮木,凭什么不使劲浑身解数来讨好自己。她不愿承认,但她确实很不甘心。
“那我要是说我们当恋吧,你答不答应?”
还没等林乐芒回答,卧室门就被用力地打开了,在门和经纪聊了一会儿的万宇晴脸色冷得更加吓,等看清留在卧室里的两个的姿势时更是气不打一出来:“你俩还记得这是我的床吧?!”
说着她一扬手,将捏在手里的新手机扔到了床上,并对林乐芒说,“赔你的。雁姐已经找nn把你的手机卡放进去了,好像有几个未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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