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4)

录制结束,成员们随车回到酒店,车上讲起今天同场的嘉宾们好像去了相当有名的夜宵店聚餐,不知道回酒店点不点得到那家的外卖。【: 收藏不迷路!】

毫无疑问,组合没有收到聚餐邀请。

有此前去过的成员出来发表权威意见:“也就那样吧!送到肯定还比不上在店里吃的,吃个名气,价格还贵。”

卸完妆,陶斯到楼下拿外卖回来,在过道碰到严方仕,被一叫住。

然而此时面面相觑,他似乎也没有想好要说什么。

脚下的地毯踩着厚而软,塑料袋提手沉沉勒在指关节处,连同室友的,她拿的是两份餐食,还带汤水。

陶斯换了只手提外卖,眉心微拧,表和言语泄露出几分不耐,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这句话一出,即刻消除了严方仕脸上的犹豫,让他得以顺畅地把质询脱:“你为什么老是这样?”

陶斯为什么老是这样把事搞砸,林识泉是今天同场里的最大咖,她和他在节目有一处看点集留下,如果在后台时她配合,让他有好印象,说不定节目播出时,林识泉会愿意在社软件上为组合po张合照,写句宣传。下一次这种场合和机会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再不济也是一次脉的累积,为什么陶斯不能给今晚妥帖地收尾。

这是严方仕完整的想法,很简单的一件事,原本应水到渠成,他不信她不懂。

听到他这种再熟悉不过的教训吻,陶斯还是不紧不慢地问:“我又怎么了?”

严方仕深吸一气,直截了当地说:“你不应该在和林识泉合照的时候不给他面子。”

她掀起眼皮看他,

“他手那会儿先碰到我的腰了,换个地方,就是不给他面子?”

“他什么表你没看到?本来拍个照不就完了,一点小事,又不是敏感的地方,你还特意把手拿开,弄得家好像故意在占你便宜似的。”

“一点小事,他不舒服可以,我不舒服就不行,严老板,讲直接一点,你是觉得我贱还是他金贵?”

陶斯面上浮起讥诮的色,语气差到极点,指节勾着粗糙的提手,随腕绕了一圈,厚实的塑料在收紧碰触中发出窸窣响动。

走廊处灯光柔和幽暗,衬得陶斯面上两只黑漆漆盯的大眼睛更渗了些,严方仕不由警惕起来——认识四年,他对陶斯多少有了解,虽然概率不大,但不能完全排除可能:她看起来正在思考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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