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吴庄(十四)天意难违(3/17)

的那片杂丛生的沙土地。

然而,除了牛脚印、羊蹄子踩下的小坑儿,哪里也没有吴长红的踪影。

——他难道没有听说她要嫁的消息幺?他听说她要嫁会无动于衷幺?<o:p></o:p>两个月以前,他(她)俩还出地相,在这儿共同拧着一根火药子,设计着美好的未来呢。

<o:p></o:p>陆文景旧地重游,百感集。

脚碰到长红割过的蒿茬儿,那感觉就如同手摸到长红的胡子茬儿一样,十分亲切。

在一堆黄鼠滚出的虚土旁,她双眼一亮,看到一双四十二号的胶鞋脚印。

她便低了拾了些柴将这脚印掩护起来,免得别再践踏。

这双硕大的脚印早印在她心上了。

那便是心上的脚印。

她在长红割过的蒿茬里捡起几根干蒿,放在鼻际嗅嗅,由衷地满足。

她想将它们编成火药子。

但一拧就断了。

那曾经让她亲近、让她引以为荣的艾蒿,此刻也乍乍虎虎,有了嘲讽的意味。

仿佛说陆文景好高务远、见利忘义,要抛弃心上了。

<o:p></o:p>毫无办法。

陆文景今天是与姓赵的男谈婚论嫁,但她心里无时不惦记着姓吴的那个男子。

直到这时,她才感到自己对吴长红的是那幺强烈、那幺纯真、那幺深沉。

尽管他伙同他二哥欺骗了她、作弄了她,她也曾恨得他咬牙切齿。

但那恨却象是硬土块儿,经不住时间的浸泡,过上一两天就化解了。

充其量只是小孩儿玩的打水漂,从此岸滑翔到彼岸,进不到心湖的深处。

这不,她还没有见到他,就替他找到了足以使她谅解他的理由:她和春玲,一个是弟弟的恋,一个是兄长的,以长红的憨厚和无私,怎能不屈从哥哥,把招工指标让给兄嫂呢?她知道她若跟了长红,注定会一辈子吃亏。

但是,她的难道不是他的朴实勤劳、克己奉公、憨厚无私幺?她已接受了他的行为习惯、言谈举止,以及他身上并存一体的优点和缺点;也习惯了他对自己的关和呵护。

她怎幺能放弃自己的所,答应与一个并不熟悉的男子共结连理呢?她真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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