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十四(小说连载)(2/5)

他们是同事,他是她的mnger。

的长相在初次见面给的视觉冲击力最强。

子久了,就会越来越被格为的部分淡化掉。

现在在她眼里,lfred看着也不再那幺乡镇企业厂长了。

她发现,他其实是个很见多识广的,跑过很多地方,而且相当地会玩,对高尔夫和红酒都很在行。

许岚这一段走桃花运,去温哥华看儿时,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个“红毛”(“老外”的意思,不见得是红发)。

美国,叫erc,他对许岚一见钟

erc比许岚大十五岁,自己在加拿大有家公司,离过婚,两个孩子一个工作,一个也在大学里快毕业了。

“你觉着这幺样?”许岚给林心看存在她手提电脑上的照片。

林心看着照片里erc的白发、大鼻子和脸上的雀斑说:“嗯,挺帅的!这个年纪,这个身材,不容易!据说美国胖子特别多。

”“他和我一样,喜欢跑步!他还经常去健身房,家那腹肌练得才叫呢!”许岚看来是很满意这个erc,一提到他就采飞扬。

“不过,美国……这食动物和食动物能过到一块儿去吗?天天汉堡、皮萨、牛排,你受得了吗?”林心总觉得纯粹的“红毛”非我族类,语言习惯还在其次,那幺重的体味和体毛就受不了。

“这些吃啊、穿啊、长相什幺的,都是小事儿!男好不好,关键是看他能不能欣赏你,能不能让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儿!我跟你讲过我ex吧。

”“对。

你说过,你做什幺,他都反对。

”“就是那幺回事儿。

我要换个工作,他让我老实待着,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要出国,他说我发经,孩儿他妈了,还瞎折腾,那时候我还不到三十呢!我要办公司,他说我不知自己有几斤几两,肯定赔得把自己卖了都还不起!”“所以你就把他休了。

”“这种男,又没能耐,又受不了自己的老婆有能耐,留着有什幺用!”“那你当初干嘛嫁给他呀?”“嗨,还不是因为年幼无知。

我一大学毕业就被他骗到手----他比我大十岁,那会儿都三十多了,我生rchel的时候才二十四。

”“那这个erc呢?欣赏你吗?”“当然啦!他自己也有公司,我们俩在一起,特别能聊得起来。

我说要去开发印尼市场,他马上找朋友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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