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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旧捷豹闻起来有松木空气清新剂和油画的味道,内部空间杂无章。

老摇滚从立体声音响中发出刺耳的声音,然后他把音响静音,弹出一盘卡带。

他收拾了一下画笔盒、笔记本和一个染色的木制调色板,在脚坑里为我的腿腾出了一些空间,然后在座位上转过身,把收集的东西扔到后面。

对不起,海伦。

我一直是独自一他的无心之语令我心里一阵窃喜,也许根本就没有罗伯茨太太。

每天晚上也没有一大群艺术超模排着队的往他的车里钻。

我系上安全带,引擎就轰隆隆地发动起来,他把我们带出校园,开上了马路。

我了解他,我意识到他的身体在就在我触手可得的地方,他的手紧握着纵杆,来控制汽车行驶的速度。

我没问我们要去哪里,而且我也不在乎。

随便他去哪里,任何地方都行。

我会无怨无悔的追随他到天涯海角。

他将车行驶上偏道,在开阔的地带飞驰,他驾驶着汽车与阿尔布鲁克河平行行驶了一段时间,然后急转弯。

汽车处于怠速状态下,在满是碎石的路面上,好似婴儿般蹒跚前行。

汽车在银行旁的围墙边停了下来,车窗外是湿润的河岸和正在涨的河水。

这是个好地方。

我喜欢这里,他说。

这有利于思考我一时冲动的勇气似乎消失了。

我透过挡风玻璃凝视着前方,看着水波蜿蜒顺流而下,但罗伯茨先生并没有看河水,他的目光聚集在我的身上,进入我的身体,然后穿越我的身体。

那边有一张野餐长椅我顺着他的手势,在雨中看到一张摇摇欲坠的桌子。

但现在还不是野餐的时候我努力想说点什么,但是脱而出的问题却成了整个宇宙中最蹩脚的借

你常来这儿吗?有一瞬间,他的嘴唇微微向上翘起好像是笑了一下。

是的,我确实经常来这儿。

我喜欢水我也是。

我是说,我喜欢水,但不是这种水。

我是说,我确实喜欢这水,但我从没来过这里,所以我强迫自己吸了一气,知道我的脸颊在发烧。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去阿伯里斯特威斯,或者说我希望自己能去我无意中碰到了他的眼睛,他的目光热切而好。

为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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