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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地址:kanqita.两双双病死在路中,留他一成为孤儿。

他流了半年,遇上了他的义父。

初见时,那满白发格外引注目,青年白发呀。

娃儿,跟我走,可以保你锦衣玉食他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

以为是幸福的子,谁知,那是地狱。

那一年,加上他,义父一共收养了十个孩子。

能冠上我墨姓的只有你们这群漂亮的娃儿十个养子中,属他的模样儿最漂亮,也最得义父的宠。

那之后义父又捡回更多的孩子,训练他们成为死士。

十三岁之前的他,是锋芒毕露的。

若不是青穷,那位大哥。

青穷,是在他来之前,最得义父宠的长子。

他武艺高超,聪慧过

只是上了一个子,为了那背叛义父。

既然你喜欢那娃儿,义父就成全你,让你俩共结姻缘当着众的面,义父许下承诺。

他也为义父的英明而高兴。

当时,谁也不知那是一场yg谋。

只能说义父太会掩饰,让所有的义子都心甘愿为他卖命。

义父给青穷准备了一幢新楼做为他们的喜房。

成亲第二,青穷带着她的新娘离开了。

义父说,这邀月山庄是不容眷的。

再之后,青穷与他的新娘失去了消息。

而他则无意偷听到了义父与心腹总管的对话。

义父是不容背叛了,一个得意的义子为了而背叛,有了牵挂之心便不会再为他拼死卖命。

不能忠心的狗,留着何用?他永远记得义父说这句话的冷酷。

自那之后,也彻底明了,义父对他们的观念不过是养了几条狗!十三岁之后的墨鬼,渐渐的隐去了聪慧,义父当时引用了古的话:小时了了,大必末佳呀!语气中无不感叹。

爹爹是个比较魁梧的男,娘娘是个美丽的小

农农最喜欢和娘了!崔大哥喜欢爹和娘?在后院一块空地,这是她爹专为她开垦的。

农农种着萝卜种子,她最喜欢喝萝卜汤了。

喜欢面无表的崔勇,小姐说什么他就附和什么。

他是厌恶他亲爹亲娘的,他是家中多余的孩子,所以他们将他卖给了贩子,只为了两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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