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漫天星光(2/5)

宋歌本以为这三天他们要在工作中度过了.

“密州,开车四个半小时就能到.我们先去住一晚,明天再滑雪,后天早上赶回来就可以了.”徐静站在厕所的门旁边,转身看着宋歌激动的样子,突然觉得早晨的时光没有白费,和对的一起,就算是什么都不干,荒废光阴都是一种幸福.

他们吃过午饭之后,从车行取了车,便沿着高速一路向北开去.

宋歌自觉地坐在副驾驶座,把手机链接上车上的蓝牙,放起那集经典的摩登家庭.

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山里的民宿,大概开了三个小时之后,他们便从高速上下来,走到普通的城际公路上.说是城际公路,实际上就一条单车道的路.美国的路一贯是没有路灯的,可以依仗的就只有同行的车,但这种小路上基本上没有什么车来回.

宋歌突然感觉,他们就好像是在大海上漂泊的孤舟一般,在漆黑的夜里前行,世界上就只剩下他们两和车上放着的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车里没有点灯,但宋歌的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恐惧.

的不告而别,一生是多长时间,随着声的缓慢吟唱,宋歌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徐静,如果有一天我们走散了,我被抓去整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你还能认得出我吗?”

徐静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腿上,故意逗着她,拉长了语调:“这,让我想想,如果你被科学怪,整成了阿凡达,那我怎么可能认得出来你?”

宋歌拍了一下他的大腿,“烦死了,你把这么漫的气氛都被你破坏了,你应该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能认出你来.”

“有句歌词不是这样唱得嘛,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宋歌的五音不全,平时遇到团建或者是聚会,总是躲在一旁,从来不开声,但此时却自然地唱了出来.

徐静听着她完全不在调上,似乎是重新创造了一首歌曲的歌声,笑着说:“你的左眼皮上有个小疤,你的右手大拇指上有颗小痣,你写字的时候,恨不得把低到桌子上,你喜欢仰着看远处的东西,不熟悉的会以为你很高傲,实际上你只是因为近视又不喜欢戴眼镜.让我想想,还有什么?”

“你喜欢大地喝水,就像暑假最后赶作业一样,好像要一次喝完一天所需的水量,然后很快就要跑去洗手间.”

宋歌在他的叙述里发现了一些自己都不曾注意到的小细节,她重新握住他的手,转而与他十指紧扣.

她抬看着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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