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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巩觉得扔了可惜,故意留在宿舍里等待贺去发现,专门留着恶心贺用的;而我手的才是正本,应该是巩在征服晨的过程中或遇到困难、或取得突破、或又有心得时,参考前几天的稿,增加了新的内容、并对某些细节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描述,才形成的记正本。

在他眼里,这本记也许就像将军的勋章,“退役”之后他尽可抚摸着它,回忆昔自己“驰骋疆场的荣光”。

那么,下面就让我们跟着巩的变态记,一起回顾他的“复仇历程”,一起探索晨的红杏之谜吧。

(一)“我觉得我不是平凡的,我会成为一个强者!在今天,我终于找到了实现理想的捷径,一个一箭双雕的好办法。

我要彻底报复我厌恶的,我要超越贺,我要了晨!我要用文字记录下我成功的轨迹!谋事在,成事在天!“这是巩写在记本扉页上的警语,与《我》文中贺看到的稿本上几乎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稿本上的“他”在这里变成了“贺”,还明目张胆地加上了“我要了晨”。

写过记的都有这样的体验:起先你不想写出那个的名字,只用“他”或者“她”来代替,写着写着,终于有一天,当你的记上出现了那个的名字时,你才蓦然发现,自己已经(或者恨)那个到了极点!从巩的这句用来勉励自己的警语可以看出,在准备写这个记正本时,他对贺的“仇恨”和对晨的征服欲都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我》文中没有说那本稿是什么时候开始记的,是2005年初当了贺的司机以后,还是稍晚一些?但我手记本记载得很明确,是从2005年6月19开始的。

那天,他无意中看到了晨的大腿。

“天啊,天下竟有这么漂亮的大腿!真不知怎么来形容好!那么细那么长,可偏偏又的看不到骨,真不知它怎么长得!那么漂亮!还用薄薄的丝袜包着,分明是故意引诱男嘛!幸亏小娃不小心的这一抓!不然,我怎么会有机会看到这么漂亮的大腿?还是从楼梯下往上看,哦,好像还看到一点小裤衩了,哈哈!可是,漂亮又有什么用?又不属于我!这么美的大腿,竟然是畜生贺天天拥有的!……他凭什么?不行,我要把她抢过来,她应该是我的!我要让贺破产,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去要饭!我自己呢,天天抱着他漂亮的老婆,摸她的大腿,她的小!我发誓,我一定能做到!“记本的第一天,巩这样表下了自己的决心。

应该说,自从2005年初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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