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浪也是浪】(66-67)(10/19)

那家东胜传媒旗下的

东胜唱片,就过来联系了。

这边彭向明把姿态放得极低,虽然自己不好露面过去亲自谈,但是却让祝梅去了趟东胜

传媒的大楼,主动登门拜访——姿态上甚至有点投靠的意思。

有些时候有些事,面子比天大,彭向明较真的很。但在其他事上,他却向来没有什么

坚持,身段一向放得很低。

《追梦》红成那样,一首单曲就帮大旗唱片这个发行方赚了几千万,但他直到现在,

每次去到大旗唱片见到何群玉,一定是客客气气、姿态很低。

结果祝梅过去一谈,一试就试出来了。

对方给开出的条件,并不怎么叫欢喜。

对方要求注资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具体价格大家可以慢慢谈,但他们却要求必须控股4

9%——已经给彭向明留下了绝对控股,因此这一点不容商量。

在注资完成之后,彭向明跟工作室之间,以及工作室跟东胜唱片之间,接下来必须签订

彭向明的四年二专的发行合约。

而且在这四年内,彭向明还要负责为东胜唱片旗下的歌手,创作并制作不低于十首歌。

与此同时,彭向明的经纪合约,必须签进东胜传媒旗下的东胜娱乐。当然,条件 对比外

面的其他歌手或演员,也不算苛刻了,五年,20%。

不过这种优厚还得 对比着看,彭向明现在的经纪合约在安之艺手里,只有15%,而且

他还掌握着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70%的股权,等于是祝梅手里只有他4......5%的分成。

另外,东胜在经纪合约中还要规定,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公司将会为彭向明安排两部电

影和两部电视剧的片约,确保都是男主角,确保一定的投资规模和剧组配置。

以及,彭向明每年都要接固定的综艺节目通告,和一定次数的商演。

当然,作为这份合约的回报,他们也给出了一些算是比较诱的条件。

第一个就是,他们承诺会帮彭向明拿下至少两个一线品牌的代言,确保每笔代言的年收

入,都不会低于两千万。其潜在的影响力,和品牌方出于对自身品牌形象的维护,都会给彭

向明带来极高的曝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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