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浪也是浪】(31-35)(1/49)

作者: 舞玫

2022/07/17

第三十一章:坑妈的

彭向明坐在自己新房子的办公室里,认真地翻看着祝梅给他整理好的合同。『 <a href="mailto:"></a> 』

目前以彭向明个工作室名义签订的这两份合作协议,各自规定了很多的东

西,但其实 严格来说,这两份合同,约定的是一件事的正反两面。

也即,付出和收获。

说得更直白些,就是资源的换。

别看合同里有那么多条款,其实里面最重要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钱。

包括两个方面:分成比例和账期。

最终谈下来的结果,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将从发行单曲的全部销售额中,获得

55%的分成,而双方将会以每年的5月15和11月15为结算账期,上市三年,

半年结算一次,三年以后,在11月15,一年结算一次。

作品发行授权的期限,为20年。

55%这个比例,实话说,不算高,但也绝对不算低,除少数大牌 之外,很多

的个工作室,基本上都是拿52%到56%的比例。

太低了,制作方就必须往下压歌手和创作的分成,家不干,不压的话自

己收回成本的压力又太大。

但太高了的话,发行方的利润又会被压薄,家更不干。

行业内磨合多年才定下的这个比例,自有他在生死存亡上的一番道理。

在这个分成比例 之外,剩下的那百分之四十几,则是属于发行公司跟各大音

乐app之间博弈的范畴了。

55%,算是中间靠上,一个新的工作室,几首单曲的发行合同,没什么太

多可以挑剔的地方了。

当然,这个销售分成并不是全部属于工作室的。

作词、作曲、编曲、制作等等,加在一起,大约要分12%到15%。

当然,彭向明如果全部都自己玩,词曲编曲制作一肩挑,那这部分分成,

就会是属于他个的。

然后,是歌手的分成。

视歌手的强势与否,一般况下,这个分成的比例会在15%到18%之间。

作为整个音乐产业流程中最突出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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