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新居(2/3)
是新的,可以说,和生活一样,两个家伙也都焕然一新了。
走在马邑城里,谁也不会看得出来,这两位之前还是流民来的。
住这样的大房子,佣仆其实不可或缺。
这里是马邑城中,正经的富裕家居住区域,周围大多都是郡府吏员的屋宅,官儿都不大,却都有着各自的排场。
想要邻里和睦,不讲究一些,你就融入不到周围的环境当中去。
不过两个都没管这个,他们刚刚脱离的惨兮兮的生活,根本讲究不起来,暂时也没想着跟周围的有过多的接触。
流民里面,确实有孤独无依的男,只要李破开,为为仆,也都乐意。
但李破一个也没带来,因为他想的更多。
想要有更美好的生活,就需要将流民这一段,彻底斩断。
就算斩不干净,也要尽量远离,这是他绝冷漠的地方,也同样也透着几分明智和远见。。。。。。。。
别知不知道他的过去,是别的事,但自己明白其中的道理,却不去做,那就是自己的愚蠢了。
住进了新居,没高兴多少时候,两个都感到有些空落落的了,这是对前途和未来的迷茫造成的效果。
傍晚时,李破将李春叫到跟前,问,“跟我进郡府做事,还是留在家里?”
这孩子可谓是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吃尽了苦,跟在他身边,不出数载,他完全能造就出一个出色的战士,甚至于将来,很可能会青出于蓝。
但可惜。。。。。。男孩变成了孩,让李破颇为纠结,于是,在这一天,干脆将选择题到了李春自己手里。
跟他去郡府,自然也就意味着,她会学到旁的子学不到的东西,将来的生活,也一定和旁的子不同,得失很难说的清楚,不然的话,李破也不会甩了这个包袱给李春。
而如果留在家中,那就简单多了,男主外,主内,将来找个婆家嫁了也就是了。
李春的答案,实际上在李破的预料之中,这孩子毫不犹豫的一扬脑袋,“自然跟着大哥一起,留在家里做什么?房子又跑不了,明里,小春就去市,让他们弄几条狗来,给咱们看家护院。”
她想的还挺周全。
李破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将来可别后悔。。。。。。。嗯,郡府不比市,恶犬也许没有,恶可很多,之前咱们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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