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轰动(2/4)

友已经知道了这首歌,毕竟它此刻可是位列新歌榜第十!

但却有更多的之前从未听闻。

因为新歌榜第十名的知名度还是太弱,比之金曲榜、热歌榜的热度差了太多太多。甚至比起新歌榜前三名的热度,也有着天壤之别。

而此刻,却不同了。

各大音乐圈开始躁动。

许多业内士第一时间便敏锐发现了消息:

“嗯?新新歌?这推广力度堪比三星歌手新歌了啊。”

“是蓝梦娱乐的新。”

“看来蓝梦娱乐不甘心《白月光》排在新歌榜第十。”

“以他们推广的架势,怕是要冲击新歌榜第四。位列三大娱乐巨擘下第一。这气魄可以啊!接下来真要冲击第四成功,蓝梦娱乐的艺怕是又有吹嘘的资本了。除去三艘娱乐航母,唯我蓝梦第一,多么激动心的话。”

“哈哈,没错。我在蓝梦有个朋友,听说《白月光》这首歌的广告效果逆天了。所以蓝梦准备全力推广它。有了这首歌的好数据,蓝梦未来怕是很快又会多出一名一星歌手。”

“……”

不过谁没有猜到蓝梦此次的目的竟然是第三!

毕竟这个想法太恐怖。

三大娱乐巨擘,是其他娱乐公司想都不敢想去竞争的对象。

内行在分析,其他在听音乐。

不过许多真正喜欢音乐的,是不相信广告这个东西的。他们相信的还是自己在一个安静的地方,默默寻找着好歌。

可以说,你只要问一些音乐发烧友,他们最喜欢的珍藏歌单里面,火歌很少。一首能够让他们灵魂共鸣的歌曲,都是被他们视为珍宝,却又遗落在角落里的尘埃。

他们反反复复倾听的歌曲,或许绝大多数闻所未闻。

“好歌不火,火歌不好。”

这是许多音乐发烧友对大部分主流歌曲的看法。因此,当这些看到林子墨等其他的音乐发烧友都在疯狂推广《白月光》的时候,都有些诧异。

“真有这么好?”

“什么时候你们和大众品味一样了?”

“如此大规模的广告,绝对是水歌!”

“看来你们已经向世俗低,可悲……可叹……”

见到这些质疑,林子墨只回复了一句话:“听听就知道了。”

同时他的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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