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纨绔二世祖(3/4)

眼里,就像被踩住了尾巴的猫一样,他立刻就跳了起来:“尔等给我一起上,打死算我的!大不了就出五十万钱赎死!”

很显然,区区五十万钱,于他而言不过毛毛雨罢了。

“赎死?”张越却是冷笑一声,为他的愚蠢感到可笑。

他举剑望着那些狗腿子,冷声道:“尔等可知,尔等已然犯下了诛三族的大罪!”

这些狗腿子闻言,一时停顿了片刻。

显然被张越的言语所震慑住了。

他又回安慰嫂嫂与柔娘,道:“嫂嫂、柔娘,请放心,有我在,他们必然伤不到你们!”

张越当然是有这个自信的。

所谓咬的狗不叫。

这个贵公子看上去衣着华丽,出手阔绰,但实则可能就是一个发户的儿子罢了。

没什么了不起的。

即使他真是什么长安城里的大物。

只要他和他的狗腿子敢出手,他们就死定了!

因为,纵行凶,属于死罪!

当初,当今天子的亲姐姐,一母同胞的隆虑主临终之前,以三千金恳求今上给了他的独子一个免死的机会。

然而,这位拿了免死诏书的隆虑候,最终还是难逃处死的下场。

这个时代是西汉。

不是蒙元鞑清。

当初汉高帝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者死,伤及盗抵罪,百年来,从未有什么权贵官僚,能够在光天化之下,触犯这三条后,还不受到惩罚的。

更重要的是——现在,儒家还没有掌握和全面修改法律体系。

汉律之中,刑无等级的原则依然存在。

换句话说,现在的汉室,平民犯法,要打五十鞭子,贵族官僚犯法,也得打这么多。

看到狗腿子们迟疑,贵公子立刻就咆哮起来:“上啊,我家每年这么多钱粮,白养了你们不成?”

骑在马上,张越手握长剑,看着这些围上来的,大声道:“汉律:无虎符调兵五十以上,视同谋反,无大将军大司马符印,聚甲兵五以上,视同谋反……尔等是要造反吗?”

张越抬,看向左右,那些渐渐聚拢过来的群,大声道:“臣贼子,得而诛之!”

那贵公子直到现在才发现,整个道路,都已经被聚拢过来的百姓占据了。

这些,这些过去,他连瞥都不肯瞥的,现在却成了他最大的顾忌。

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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