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不出户庭(5/5)
城要隘,王妃可肯与文约同来相助么?赞必以国家礼仪,资供王妃。”
他先不提想要落跑的事儿——因为还不清楚裴氏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只说若能自领一军,则如何如何,又说要“以国家礼仪”来供养裴氏。这话是什么意思?若在胡汉国中,裴氏不过一寻常耳,能给什么资供?只有返回晋朝,裴氏以王妃之尊,那才谈得上什么“国家礼仪”的奉养。此言一出,王正长之心便昭然若揭矣。
但是他的话又并没有落在实处,甚至不怕与当面对质——她终究是我故国王妃,我打算供养她,碍着谁的事儿了?“国家礼仪”云云,自然是指的故国啦,我才降顺,对汉国礼仪并不熟悉,自然只好拿故国礼仪来说事儿——岂可深文罗织,污清白!
但裴氏很聪明,听到这番话,当即吓了一大跳,赶紧低声警告王赞说:“正长,‘不出户庭,无咎’。”她这是引用《周易》节卦初九的卦词,但本意并不在此,而是想要引申出古托名孔子所作的《系辞》中对这一句的解释来——“子曰:‘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你可谨慎言行吧,我这里不安全,须防隔墙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