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虏记-第一部-回忆】(4)(7/8)
始履行以上协议,按照金的要求向金军营寨输送宫廷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和
,自祭祖庙中取走祭天礼器,乐坊中取走乐器,皇宫内外抱走图书典籍,一批批医生、教坛乐工、工匠被官吏驱赶成一队,送往金营。
开封府官员除对照玉牒将宫廷、宗室,贵戚民
逐批押往金营外,更由卞梁府开列目录《贡录》,里面将被征
子的姓名、年龄外,还要详封号,标身份,以免混淆,并对已经死亡的作出说明,方便蛮
逐个点索,期间整卞梁有名气者的
子皆落入金
手中 ,还搜括京城民
甚至已经嫁
的宫
充数,就连青楼
子也不放过。
据同样不知真伪的《贡录》中记载到:二十五 ,虏索玉册、车辂、冠冕一应宫廷仪物,及
童六百
、教坊乐工数百
;二十七
,虏取内侍五十
,晚间退回三十
。
新宋门到曹门火;二十八 ,虏索蔡京、王黻、童贯家
眷四十七
出城,福金帝姬在列。
自正月三十 ,开封府津送
物络绎入寨,
上自嫔御,下及乐户入营,强行抓来的
皆蓬
垢面,不食,作羸病状,觊得免,于是礼部和内廷连续下文,派
四处张贴,命贡
要:无论金
施于何等雷霆,忍辱莫许自刎,万不可逆其意半分,即若自诛,引颈厮伏,泣血自戮,认罪伏诛,痛愧劣迹,莫啼哀声。
不论受到何种羞辱 ,只可好好侍奉,即便连自尽都是不妥当的,若要杀要剐,连哭一声都是不妥当的;唯有这样,才对得起君恩,不尊者斥责其家族训导族不谨,为狗不顺,为婢不恭,用意自刎,是以抗命,其家族乖谬可知……。
全族被下重狱。
至二月二十七中午,皇室嫔妃、子婿
、狗婢从皇城络绎而出,经内侍指认点验后,除皇后及其他数名后妃幸免,其余嫔妃、诸王妃、帝姬皆乘车轿前进;后宫以下,皆步行,计嫔御一百七十六
,帝姬二十一
,公主 、皇孙
三十
,亲王妻妾五十二
,王
二十三
,宫
、侍
八百三十二
,期间,所携行李中被严查,凡金银玉帛
不许带往南熏门割。
后一些躲藏在民间的宫廷、宗室也被金兵陆续搜出,除了死去的
需要特别注明外,任何与皇室有直接血缘关系哪怕是年仅一岁的
童都在被掳之列,不光如此,金
还以五锭一个的价格购得大肆购买六到十岁的
童 。
最终《贡录》载:选纳妃嫔七十三,王妃二十四
,帝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