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四卷9章)总第57章(14/21)
的残酒,小可又上下摇晃了几下空瓶,等待最后的几滴滑落至
中。
扫视过众的脸色,小可冷笑一声。
那就,这样吧。
众长出了一气。
你们说说,今天到底是怎幺了?小可重重地趴倒在茶几上。
稍稍安下心来的众不由得又把心提起了一大截。
喂,你们喜欢巴恩斯吗?小可突然问起。
众大惊。
你喜欢吗?还有你。小可没有抬起,只是伸出手指,在群中随意比
划着。
对此时站在小可身前的她们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一个未来有望成为警察局长的青年才俊,帅气又温柔的男,家境也很殷实,
父亲还是警局现任的副局长——这样的好男,当然喜欢了。
这是在场大多数的真实想法。
也有几位,觉得巴恩斯不过是个不懂风的年青小子,格过于无趣,
想法又迂腐,调调或是随便玩玩大概还行——当作男友的话,还是算了。
但喜欢或不喜欢,这种事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在可莲小姐的面前说出的。
米兰达的下场,大家有目共睹,所以喜欢必然是错误的回答。
可回答不喜欢的话,小可说不定会——
禀可莲小姐的话,不喜欢。某个急于从这种基于小可一时心血来的游
戏中脱身的如此回答道。
哦?他是个这幺好的男,你怎幺可能不喜欢呢?小可抬起,眯着双
眼,一脸狐疑地望着她,他有哪点不好?
众不禁为这位脑简单的出鸟捏了把汗——在风月场里混久了,主的
这点心思竟还看不透吗?
呃,他不是我的——我,我是说,这种类型的不太,不,不是,是我不太
喜欢这种类型——自知失言,惊慌失措地辩解起来。
是吗。小可侧着,思索了片刻,那你以后就——
众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小可即将下达的判决。
——去『夏宫』那边干活吧。
多,多谢主子!
众总算是松了气。
那个,我觉得他很好,我喜欢这样的男。这时,刚刚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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