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人物的艳遇】(第54-55章)(2/13)
算是有势力的地下帮派,至于赵高上是不是还有什
么罩着,我们这些门外汉就不知道了。
讨论来讨论去,我们也没有讨论出点什么来,决定不了该干什么。当我们这
些普通碰到真正的黑道物时,才发觉以前所谓的牛,所谓的愤然不平,
脑发热,为争一气,大打出手,逞强当英雄,一副死鸟样,根本就不够家
看的,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愣傻脑的不入流,不上道,地地道道的就是瘪
三小丑;一碰到狠角色,抱鼠窜虽说未必,偃旗息鼓却是必然,只能前装,
后忍气吞声,毫无办法。由此可知,派出所这样的机构对于我们这样的绝对
不是可有可无,虽然这个机构不一定有效,但至少让我们这些无能无力的投有
所门,聊以自慰。
只是投警报案这样没面子的事,不说有无效用,具体到我身上是否干得出来,
还真值得商榷。整件事其实根源在我,说到底王仁地只是奋起反击,自卫还手,
还应和了民军队不犯我,我不犯;若犯我,我必犯的战斗守则,
虽然我自己认为后面那句若犯我,我必犯,应该改为若犯我,我必
抗议贴切些,但这并不影响王仁地反击的正义,他是站在道理的层面上和我
手,而我则是无理取闹,师出无名,我才是那个真正犯了事的罪魁祸首,受到
惩罚的应该是我。而现在这个罪魁却要报官,求助正义,惩治良民,不是笑话是
什么,笑掉的大牙都可以装满一盅了,这样荒唐不堪的事我可干不出。
好吧,明途正道我和王仁地都不走,我就再无耻一吧。虽说我很没道理,
但是使然,总是只能我犯别,别不能犯我。既然现在事件的发展,
已然形成大家互殴的局面,道理就先搁置一边,拳来说话,继续打了再说。王
仁地的防卫过当,殃及无辜,也需要惩罚惩罚,给予警告,这也是道理所在,你
说是不是。
明的大家都不走,那就玩暗的。我和陆游讨论的最终结果,就是由他找些道
道,看看赵高是不是有啥冤家,即使没有冤家,找些道上有实力的大佬,出些价
钱,也摆上他一道,这是我和他能找得到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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