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沈如烟(4/6)
哼,你要是碰到帅哥,你以为你不会出台么?卖就卖吧,你赚了钱,我这
里也节省一些开销。我最担心是你的安全,万一出了什么事……
能出啥子事?我脑门上又没有贴着『警察』两个字。你让程茵盯着
夜场那块,我就找个渠道进夜总会哈。
叶岚把双手放到她的肩上:那你一定要小心哦。到我房间去拿一套监
听器去。
休想啦,万一我碰到帅哥把持不住,岂不都被你偷听了去?
呸,你以为我听啊!
两个孩说说笑笑,渐渐地跑远了。
* * *
沈如烟说做就做。她找到了自己在夜店认识下的一个小哥,这个小哥在一个
夜总会里做领班。她让那小哥介绍自己进新艺城。多方面的消息都证实新艺城是
聂岩的场子。
小哥找到新艺城的妈咪陆思思。介绍说这是自己的一个朋友,从成都过来岛
城,想来这边当坐台小姐,养家糊。陆思思对沈如烟的外形很满意,放在新艺
城也绝对是排在前面的花魁。谨慎起见,她前前后后地同沈如烟谈了几次,发现
她对成都的夜总会颇有了解,听出来就是在各个场子里做过的,这才放了心,接
受她进入新艺城。
沈如烟在被选调进入特警队前在成都工作,从事一段时间的扫黄工作,她很
熟悉那里色行业的况。她很清楚那些夜总会小姐们的工作内容。这些小姐们
永远是在时间、身安全和格尊严方面没有任何保证的。她们带着自己的青春
和体,游走于各个包房和那些客之间。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喝进去各种颜色、
各种价格的酒,然后再把那些喝进去的东西吐出来。那些出台的小姐,也就是可
以陪客睡觉的,要同各种肤色、各种体味的男,然后再把进去的东西
包好拿出来。如果碰到那些变态的客和各种变态的要求,那她们用来换取金钱
的就不止体和美貌了,可能还有血、甚至命。
沈如烟之所以喜欢夜生活,是因为小时候孤独的记忆让她无法面对黑夜。她
宁可让自己在黑夜中清醒着,同各色等说话、喝酒、甚至胡来。但她选择进入
夜总会做卧底时,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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