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沈如烟(4/6)

哼,你要是碰到帅哥,你以为你不会出台么?卖就卖吧,你赚了钱,我这

里也节省一些开销。我最担心是你的安全,万一出了什么事……

能出啥子事?我脑门上又没有贴着『警察』两个字。你让程茵盯着

夜场那块,我就找个渠道进夜总会哈。

叶岚把双手放到她的肩上:那你一定要小心哦。到我房间去拿一套监

听器去。

休想啦,万一我碰到帅哥把持不住,岂不都被你偷听了去?

呸,你以为我听啊!

两个孩说说笑笑,渐渐地跑远了。

* * *

沈如烟说做就做。她找到了自己在夜店认识下的一个小哥,这个小哥在一个

夜总会里做领班。她让那小哥介绍自己进新艺城。多方面的消息都证实新艺城是

聂岩的场子。

小哥找到新艺城的妈咪陆思思。介绍说这是自己的一个朋友,从成都过来岛

城,想来这边当坐台小姐,养家糊。陆思思对沈如烟的外形很满意,放在新艺

城也绝对是排在前面的花魁。谨慎起见,她前前后后地同沈如烟谈了几次,发现

她对成都的夜总会颇有了解,听出来就是在各个场子里做过的,这才放了心,接

受她进入新艺城。

沈如烟在被选调进入特警队前在成都工作,从事一段时间的扫黄工作,她很

熟悉那里色行业的况。她很清楚那些夜总会小姐们的工作内容。这些小姐们

永远是在时间、身安全和格尊严方面没有任何保证的。她们带着自己的青春

体,游走于各个包房和那些客之间。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喝进去各种颜色、

各种价格的酒,然后再把那些喝进去的东西吐出来。那些出台的小姐,也就是可

以陪客睡觉的,要同各种肤色、各种体味的男,然后再把进去的东西

包好拿出来。如果碰到那些变态的客和各种变态的要求,那她们用来换取金钱

的就不止体和美貌了,可能还有血、甚至命。

沈如烟之所以喜欢夜生活,是因为小时候孤独的记忆让她无法面对黑夜。她

宁可让自己在黑夜中清醒着,同各色等说话、喝酒、甚至胡来。但她选择进入

夜总会做卧底时,她也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址发布邮箱:dybz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