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11)(5/7)

待的相提并论的想法,我都懂,这说到底也是你最终能够决定杀死林钰的一个

重要原因。

……我不说话,直愣愣地看着何志,期待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如果说你不够了解的话,那么我来告诉你吧。在身

体检查的时候除了你本身身体上因为虐待游戏留下来的老伤痕之外,还有一个非

常重要的地方——你的门有很明显的扩展迹象。这就表示你至少是用过塞的,

而且不只是一两次,是需要长期使用才会产生的门扩展的状况。但是林钰没有,

至少在尸检报告里是没有的,也就是说是你自己在用。一个男自己在用塞?

是因为特殊的好吗?是因为自己具有受虐倾向吗?如若不是本身具有受虐倾向,

那应该也是被迫的。你的状况就是属于在虐待游戏中扮演受虐一方的角色,也

就是说,林钰是施虐的一方,这不是说一会半会的,而是,你们从最初开始

待游戏开始,你们的角色就已经决定好了。

……胡说八道,你这都是没有证据的。

没有证据?确实,你说的不错,何志点了点,说真的,如果我把一

切都给豁出去,那我也还是证明不了什么。说到底这个城市也仅仅就是这么点水

平,分配到这里的刑警也好、专家也好,水平有限,缺少对于虐待这块有较深

理解的也是在理之中的。我能够发出的声音是有限的,不可能是我提出疑点

之后局里就会从上请来专家组检查验证。而你,你只需要一咬定自己是误杀,

而且能在审讯过程中放平心态,实际上我们也没有绝对的证据来证明你是故意杀

。法律就是这样,宁可轻判不可重判,我不觉得奇怪。但是很可惜,心态放平

这个前提似乎是没了,至少我来审你之后就能看得出来你的心态非常差。非要说

的话我并没有从你这儿问出来什么过于有力的东西来,但是你却不自觉地紧张、

烦躁了起来。你害怕了,你察觉到我是你的同类,察觉到我们有共,察觉到我

们知道一些在这儿的之中只有我们知道的事。同类终归能迅速察觉到同类的

存在,你在面对我时候的不安,实际上就是在面对自己时候的不安,你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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