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挑情录(02)酒家蒙难(11/17)

啥米?你壳坏去呒?王娟讶异地道:警察仔也没对你安怎,你根本没出面嘛!

警察仔羞辱我。他将目标转移道:这无要紧,伊打我的小弟臭

若是这样,代志就大条了。王娟一拍桌子道。

7

王娟和警察局长一向不和,常常为了一些问题在议会期间对局长大加挞伐,局长有时告饶了,公然称她红娘妈,不过私底下却叫她红在室。

阿忠这些年在政治圈沾了点边,这些关系他商途的事怎能不知,当然就找对了。为了修理她的死对,王娟是得理不饶了。

一个打零工的小市民下了班消遣一番,竟然被用枪指著,请问局长,这样子的治安,本县还有敢住吗?你还能安于其位吗?

这个案件我约略了解过,那个市民饮酒的地点是某个地下酒家,那种地方一般会去吗?红娘子王议员妳会去吗?可见这案子并不如外界想得这么单纯,我们还在进一步的了解中。

既然那是一间地下酒家,是本县藏污纳垢的所在、是见不得阳光的地方,那它为何还能存活到今天?难道有合法掩护非法?难道局长你有派员警去为他们站岗?

我们曾配合政府对它多次实施断水断电,甚至一度还派员站岗过,不过采取的行动皆因警力不足而无法持久,最后业者又死灰复燃,令我们警方痛不已、抓不胜抓。

这根本是推讬之词,难道就不能将主持移送法办?

谢谢王议员的建议。根据我们的纪录,前后已经三次移送主持了。可惜据我所知,三个都是,其中某个还是游民,试问一个露宿街的老有能力开地下酒家吗?

(旁听席上有笑声传出)

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连一间酒家都处理不了,你们还能破大案吗?

我刚才说过,最主要是警力不足的问题,如果手够……

好了,好了,我懒得跟你扯这些。现在我要追究另一件事,据我所知那名打零工的被害在警局制作笔录时,遭警方刑求──怎么可能?这事我绝对否认。

你听我说完好不好?大家想一想,一名受害在饱受生命威胁后,非但未受到警力的保护,反而身心俱创……

我绝对否认有此事。

我郑重警告你,局长,你不尊重本席。

(县议长此时提醒局长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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