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罗马当奴隶主(19)(2/8)
些伴侣的快感。维吉尔雄健的诗篇是代代诗的楷模,而他更偏好少男;奥维德(ovid)则偏。奥维德在他的《的艺术》(ars amatoris)揭露 :我恨那些不能拥抱的合,这就是男孩难以取悦我的缘故。但这些都只是偏好,不是排他的取向。维吉尔和奥维德都跟男和上床,他们只是更偏好其中一种别而已。
倘若一个男的欲望和普里阿普斯一样包罗万象,他就有可能跟罗马社会的很大一部分都睡过。但并非所有都能成为猎物。跟自由民 (妻除外)、自由民少男或自由民男上床是不道德且非法的,他们具备所谓的pudicitia,这个字大致可以翻译成端庄,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不被入的权利。
跟他们则是秽行(stuprum)。
唯有狗隶、被解放的自由(liberti)男和娼 (她们可能生而自由,却因环境所而卖身)才能成为求欢对象而不受责罚。但这个唯有也占了一大部分,因为罗马帝国有百分之二十五到四十的是狗隶,大约相同比例的则是称作自由的获释狗隶。
罗马特别担忧的是,任何都不应该与自由民少男发生秽行。这个阶级的少男穿着镶边宽外袍(toga praetexta,有紫色镶边的白色宽外袍),标明他们是未来的男。他们在公共浴场时则配戴一种名为垂饰的项链,其特徵通常是一两个阳具形状的模型,好在裸身时表明他们的身分。
这和希腊截然相反,希腊对意识的态度一般来说与罗马颇为相近,除了与男童 (pederasty)之外;希腊认为与男童 ,是少男成为男的通过仪式(rite of passage)。一个年长的男(erastes,追求者)会挑选一个年龄在十二到十七岁之间的少男做为对象(ernos,被追求者)。他扮演导师的角色 ,将希腊男的德 (arete)传授给少男,包括勇气、力量、公正和诚实。
希腊对此的心态似乎有些冲突,既将男童的关系理想化,同时又试图规范伴侣可对彼此从事的行为,比方说,器入不应当发生。正如大量的希腊瓶画所表现的,追求者应当限于股间行为(阳具在大腿间磨蹭)。
罗马则没有这种两难,他们确信和狗隶男童是正当的,和自由民男孩是错误的。器入会破坏一个男孩的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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