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湿走肉(The Fucking Dead)(第一季)(第三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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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活屍有个好处,就是饿肚子的能力变得很强,如果不追着会动的东西
跑,光站在太阳下增加盖骨硬度,一整天其实耗费不了多少能量,这是以前身
为类时未曾想过的。不过活屍跑起来真的不快,我猜是红血球携带氧气的能力
变差,所以血都变黑的;各个器官机制也都变虚弱,就像乾电池和灯泡组,把灯
泡串联的功率虽然变得很小,电池寿命却可以延长。难怪这些活屍饿那么久都不
会真的倒毙死亡,顶多就是愈来愈瘦,动作愈来愈慢。
变成活屍后过两次的我,已经可以艰难地利用手指做细一点的动作,
比起之前只能整只手臂、手掌一起运动,我果然又进步了,我推估我现在100
公尺可以跑25秒左右,大概是追不上幼稚园小学生的程度。
反省昨天的计画,实在有点太率,我可能以后都不会再用这一招,可能是
我愈来愈像类之后,脑清晰了,想法便一直改变。
出门觅食的时候我又看见阿壮,他高一等的个子在活屍群中很 容易发现,
牠随着其他活屍在以前常举办表演的公园广场发呆,看牠愈来愈瘦,我有点於心
不忍,毕竟要不是牠的无心帮助,让我内崔甫婷,也许我早就死在类倖存者
的手中,或者一辈子都以活屍的身分生存下去,无法思考,只依照本能吃喝拉撒,
那也许比死了还悲哀。
因为我还无法俐落地使用手指,所以我只能用压破的方法打开饼乾零食,便
拿了一些碎成粉末的可乐果、虾味先给牠,牠差点连我的手都吞了下去,然后又
继续在原地发呆。
我有点好奇,便搜了搜牠的身子,找到牠的皮夹子,幸亏牠的身分证就放在
证件、卡片的第一张,不然我的手指还没有灵敏到可以拿出皮夹中的证件。
金鑫錡?这名字酷,到底是多缺钱,名字间竟然有五个金,我想等我具
备说话能力之后,我可以叫牠金乘五。
唉,枉费牠那么大一只,养只小猫小狗还比牠有用,我们家肥猫以前还会抓
壁虎或蟑螂来给我当礼物的说。牠听不懂我说什么,也不会和我分工合作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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