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剑诗篇(第十一卷)723-724(6/8)

真不错啊,这对姐妹我要定了,回菲尔族给我进贡的十名当中必须要有她们两个!

<第十一卷>七百二十四、胡狼之义

深夜,林间。

胡狼就像一匹瘦的老狼,以敏捷的身法在崎岖复杂的森林土路上独自疾奔。虽然处于高速移动中,但他比狼眼还要敏锐的双眼始终不断在森林间搜索,寻找他的敌

然后在某一刻,他突然停下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我。

我就随随便便的负手站在一方林间空地上,皎洁的月光洒向大地,仿佛为我披上一层银纱。

我能确定,胡狼一定有看清我正在对他微笑。

胡狼一停下来,就开始用他那双细长眼打量我,他只看了我两眼,第一眼看向我手里的武士刀,第二眼看向我的脸。

然后他似乎很满意地点点,说道:“好!”

只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便代表了他对我实力的认可。

胡狼的眼告诉我,他还记得我,因此我也不需要费时间告诉他我是谁,微笑道:“胡狼大,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胡狼冷哂道:“我一直都吃香喝辣,活得很好。只是想不到当年安吉拉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如今竟已混得似模似样,还学会暗中作梗,坏好事!”

我说道:“辛库伯爵残害百姓,作恶多端,胡狼大虽为当世杰,但你若继续跟随在他身边,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

胡狼轻蔑地冷哼道:“小兔崽子,你少在我面前装正义使者。自古以来,便是谁的拳大谁话事,长命百岁的恶多得是,他们脚下都是好的累累白骨,他们还专门喜欢养我这种,为他们铲除那些明明没实力却又聒噪的废物。你如果想让辛库伯爵接受正义的制裁,就必须先胜过我手中这把快刀!”

我轻轻点了一下,淡淡笑道:“所以这就是我等你的目的。”

双方表明立场,接下来已经不需要再说话,唯有在此地分出胜负,胜者才能完成自已想做的事

胡狼在成为银铁城盗贼公会首领之前,是大沙漠最有名的响马之一,绰号“沙里飞”。一件沙漠民族男惯穿的白色斗篷罩住胡狼全身,他那把能切开风沙的快刀,就隐藏在斗篷下面。

只是他今天想要切开的并非大漠的风沙,而是我的身体!

我跟胡狼目光相接,犹如刀剑相击,仿佛已迸出火花。

高手过招,不需要多余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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