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水浒传体改编短故事五则自娱】(3/6)

这贼婆娘满手血腥,罪有应得,叹的是如此年轻少艾,且貌赛天仙,竟落得如此收场。

那柳青青部下喽啰二百余,除于与官军格斗中被杀者外,余下五十八俱已于前伏诛,纷纷列首法场示众。

只有柳青青一

簇拥在刀剑林中,身上已剥剩赭色罪衣,中央圈了个囚

字,那六尺青丝绾至顶,露出了光滑脖子。

犯下了囚车,士兵移除了枷锁,为的是先洗衣上缚,只见那赭色囚衣被褫,大红胸抹下一双子呼之欲出,众不禁暗暗叫好。

旋被跪缚于刑柱之前,此时已香汗淋漓,大概知死期将至,平凶悍之色已不见影纵,胸忽上忽下,涌出许多波,煞是好看。

刽子手叫起恶杀都来,恰好午时三刻,监刑官命读罢犯由既毕,刀手乃夺其亵衣,裸其,复于盆中择刀而割。

只见一双好子安放木盆正中,继而白晶茔,一一铺列。

起始时仍能紧抿朱唇,一声不发,及至数十刀后,终难忍痛楚,放声哀号,唯其声既惨而又略带意,既似受刑,亦类合。

听得那在场众心痒难抑已中骂:娃!贱!暗则引未能与之一夕消魂为憾。

刀手割至百八十刀,已频气绝,乃以参汤灌之以续其命;及至苏醒,刀手复行切割。

三百六十刀过后,几为之尽,方剖开胸框摘其心脏,供于监斩官前,其时心仍微动,良久始止。

当下监刑官把柳青青处决了当,枭首西门以儆效尤,不在话下。

(四)(改编自第八十三回,陈桥驿滴泪斩小卒)

那两名番邦将,乃渤海国郡主贺兰明玉及其妹贺兰明珠,但见两戴妆金嵌宝配薙尾紫金盔,身披锦边珠嵌锁子黄金铠,姊姊贺兰明玉身穿雪白战袍,袍上斑斑锦织金翅凤,腰系白玉带,背上是四面金线绣祥云旗,妹妹贺兰明珠则穿绿战袍,绣有一只威武飞鹰,腰系缅银带,四面旗样式与乃姊同一模样。

左边袋内俱凋弓,右方壶中备了多支硬箭,手中是丈二挡云枪,坐下骑白雪银鬃马,好不威风。

再往近一看,姊妹都长得花容月貌,眉宇清秀,彷似是来自月殿嫦娥,煞是好看。

背后三千骑兵,尽是千挑百选妙龄少,英气飒飒,令目不瑕级。

』饶是如此,战场之上,岂容恋色贪花。

大将曹宏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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