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印传奇】90(完)(4/14)
非是几项资金往来,广义上和政府多少都有些牵连,比如艺术学校在工行的政策贷款(七十万)、教学楼修缮占用的百分之二十五艺术教育专项补贴(八万多)、平海市政府颁发的年度文化贡献奖(第一年奖金两万,后三年每年五万)、来自中华体育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民币二十万和一套德国音响系统)以及红星剧场的租赁合同(甲方是平海市文体局,租金每年五万,合同期一次十五年),此外就是两个企业对艺术学校的无管理权投资(本地有名的某教育培训机构入股二十万,某福建房企入股四十五万)。
这两个企业是不是陈建军拉来的我不清楚,更拿不准该不该把此事透露给身旁的秃顶矮子。
不想还是师父先开了,先谈资金,再论罪名,最后得出结论说,事儿其实不算事儿,不管银行贷款还是基金会捐赠都账目透明,奖金、补贴啥的也都是政府公开发放,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至于企业对艺术学校的投资——如果所谓受贿罪指的是这个的话,且不说理论界对受贿罪的共犯构成存在争议,就算有定论,投资毕竟是投资,又不是赠与,还谈不上是谋取利益。
唯一有问题的大概是那个租赁合同,从市场角度看,租金略低,租期过长,可能违反一些程序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但后果顶多就是合同自始无效,扯到刑事责任上就是胡子眉毛一把抓了。
听他这么说,我想不激动都难,但紧跟着,师父话锋一转,说错就错在母亲运气不好,赶上风了,陈建业一落马,基金会正在被调查,难免想要找个突破,何况有想要做掉陈建军,所以到底会弄个什么结果一时半会儿还不好说。
退一步讲,案件中的其他利害关系会怎么说,我们决定不了——这其实是最大的风险说这句话时,他有节奏地叩击着桌面,连下巴都跟着一摆一摆的。
我觉得他用力瞅了我一眼,虽然不敢肯定,脸还是瞬间涨得通红。
显然师父知道了母亲跟陈建军的关系,但并没有说出来,这反而让我愈加不自在。
得知刑拘罪名的第一时间,我们就申请了取保候审,结果连几天都没消息。
师父说这事可能有点难,让我不要抱太大希望。
他托关系找熟,得到反馈说母亲这个案子打一开始就是双十一专案组亲自在抓,多半目标明确,不会是误打误撞。
他提到某位赵姓副组长,说这个赵什么新可难缠得很,典型的吞骨都不吐渣的货色,以前在平阳某郊县公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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