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五十二)(13/14)

莹莹姐姐,对不起,我尿尿了…看着他裸露着,惊魂未定的可态,没有会苛责他的,可是事实上,他却是做出一声不响就把阴茎生体内的恶行,最后甚至在莹莹子宫里面!我有点担心地稍微把身体往后退了一点,根据经验,莹莹阴道里的差不多要流出来了。

果然,我从莹莹背后往她下半身看去,白到发黄的处男浓正从她阴道涌出,在粉的屁股下牵出一条长丝,差点就滴到我脚上。

在钱仲佑同学握着阴茎走向韩莹莹的时候,任何都会评价成此时已经开始进行强制的着手。

老师在他们完事后开始刑法上的说理。

等等,不是通姦吗?怎麽变成强制?既然已经开始着手,那就至少会获得刑法上『未遂』的评价,至少是个强制罪的未遂犯。

不过莹莹最后毕竟被钱同学强制既遂了,那他握着阴茎走向生殖器裸露的莹莹的这个阶段虽然是危险至极的未遂阶段,却也就没有必要再处罚他一次,只要处罚后面的强制既遂即可,这就是『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是在犯罪阶段上的处理,意即『既遂』吸收『未遂』或『预备』行为,或是未遂吸收预备行为。

喔喔,我了解了,就像副总统吴敦义随扈的警察儿子李文亿,元旦开车撞死大学生肇逃,未料桃园两个警局、共三名警察竟联手藏匿李文亿,还销毁沿途商家监视画面,未料桃园两个警局、共三名警察竟联手藏匿李文亿,还销毁沿途商家监视画面,未料桃园两个警局、共三名警察竟联手藏匿李文亿,还销毁沿途商家监视画面,很重要所以说三次。

警员到场无视大生奄奄一息竟掉离去,副总统吴敦义的随扈也在桉发后赶往李文亿的藏匿处串供灭证。

本来只是刑法185之4条:驾驶动力通工具肇事,致死伤而逃逸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当时大学生明明还有救,却因为警察急于灭证而故意地忽视,枉送大学生一条宝贵生命,也就是不作为的杀罪既遂,那就直接跳过不作为杀罪的未遂阶段,应该以肇逃、然后杀罪的故意不作为既遂犯两个行为来数罪併罚啰。

甚至在警员出门灭证前,搞不好他们就有预备杀的犯罪决意,毕竟是副总统随扈的儿子嘛,撑过这一关搞不好以后平步青云,像余文帮马英九总统背完黑锅之后,还是可以击败十几个同样具备任用资格,但没有前科的候选,获得在公务机关任职的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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