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四十七)(6/20)
过了,没想到我们还没遭到报应,苦主倒是自己先长出针眼啦?不过说实在的,长针眼是身体抵抗力差,跟什幺看一点关係都没有。
老师把眼睛凑到何心瑜面前仔细一瞧,本来还带着微笑的脸庞瞬间僵硬,敛起笑容瞪了坐她隔壁的男朋友一眼,何心瑜男朋友也刚好在此刻低下了,不敢面对老师的眼,气氛诡谲到不行。
刑法在处理数行为的评价上一罪的部份,立法者创设出一些罪责更严重的态样,例如说,强制而故意杀害被害
,这包含强制
和杀
两个行为─强制
是7年以上的刑责,杀
则是10年以上的刑责,合併后的强制
故意杀被害
罪则变成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超级重罪,这就是加重的态样。
要注意的是,强制和杀
本来就是刑法禁止的,分别评价即已成罪,创设强制
而故意杀被害
,即刑法226之1条:『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而故意杀害被害
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使被害
受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是在刑事政策上的吓阻。
不过也有吓不怕就是了,请google温焜龙,可以发现他是如何连续强制
而故意杀被害
,甚至姦到一半被警察逮捕,以及法官张珈祯怎幺引用圣经帮他辩解减刑的匪夷所思新闻。
老师发出无可奈何的苦笑。
当然今天不会有同学被强制然后故意杀害,我们先请小平到前面来。
靠,不是要徵求志愿者吗?我看很多同学手都举一半了,怎幺变成直接指定,老师您这样不行,有围标绑标之嫌。
何心瑜妳也过来。
咦?家长针眼还要上台示範,老师您让她多休息啦。
我往老师丢了一个狐疑的眼,她却马上用一个你不懂啦,听我安排的巴脸回应我。
假设小平现在要强制何心瑜。
老师说着已经在何心瑜的半推半就中剥掉了她的外衣外裤,只剩下丰满的大腿间那件小巧可的粉红色内裤,但是罩住她硕大上围的那一件可怎幺都和可
扯不上关係了,我只看到一件被白
的
房脂肪组织撑满到几乎炸开,款式老气的胸罩,这就是大胸部的痛苦吧,很难找到可
的内衣来搭配丰腴的上围。
听到这样的指令,看惯了的法学组是习以为常,偶有所闻的法制组也不太意外,但何心瑜她男朋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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