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33(3/12)
法学副教授,如果真的因此损害到她的名誉,我也是会心疼的
。
于是我伸出双手,挡在纱门前,遮住他们的视线,用微弱的气音道:那是
我们b刑法/font/b老师,别再白目了,小心被她告死或踢死,她跆拳道5段。
他们大概也有耳闻过法学院母老虎的大名,也知道那是教职员工宿舍,终于
在我的劝说之下,依依不捨地逐渐散去。
不过最后一个有点夸张,他好像没打出来不甘心似地,不愿离去。
是我冒着触犯强制罪的危险,硬生生遮住他的眼睛,让他最后不堪其扰而
变软,他才边骂着髒话、边瞪着我离开。
为什么说我是犯罪呢?因为他没有犯法,他光明正大地欣赏老师的裸体是他
的权利,刑法34条第一项:以强、胁迫使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行使权
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元以下罚金。
我遮住他的眼睛已经是妨害他行使观赏的权利了。
随着最后一个离场骂出的响亮咒骂声,玩弄玩到一半的陈湘宜老师才
像触电般地跳起来,抓起浴巾围住身子,便慌张地推开纱门冲了出来,先一把推
开我,然后看着无辜经过的路,也不知道嫌疑犯是哪一个,最后生气地拉着我
的手走进宿舍,才恶狠狠地甩上纱门和木门。
你为什么没关上木门就去买宵夜!
老师气沖沖地红着眼睛质问我。
神经病咧,我今天根本就没进过她的宿舍,木门没关上关我屁事。
老师,我今天根本没来过,是您刚刚打电话叫我买宵夜,我才刚从学生宿
舍出门。
虽然我知道她是莫名奇妙地在发脾气,我还是冷静地应对。
原来是你从昨天就没关了喔!
她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靠夭,那妳昨天到今天都没有出入宿舍吗?再怎么样,就算我真的昨天没关
上木门,到今天已经几十个小时过去,妳也进进出出几十次了,最好都把错推给
我!可能是吧。
对不起,我是臭俗辣,刚刚心中想的我一句也不敢讲,面对气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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