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二)(5/14)

刚刚只有几分钟失聪失语就体会到瘖哑的痛苦,真正的瘖哑在接

收资讯上比一般艰钜甚多,对法律的认识也容易有不足之处,所以法条特别规

定减轻瘖哑责任的形。

哇,原来是要讲这段,我还在想说她怎么教这裡,总不会真的毒哑我或叫我

学聂政吞火炭,然后耳朵灌铅汁吧。

另外,刑法第8条则规定责任年龄的范围:第一项─未满4岁之行

为,不罚。第二项─4岁以上未满8岁之行为,得减轻其刑。第三项─满

8岁之行为,得减轻其刑。这裡称为刑法的责任年龄。民法则规定2岁或

未满2岁但已结婚者,有完全行为能力。请不要搞溷,一个是责任年龄、一个

是行为能力年龄。

老师接着说。

其实,不要以为未满4岁,不罚

是吃了无敌星星能胡作非为;名义上没有刑罚,却有感化教育

这样的保安处分,必须到诚正中学接受团体生活最多6年的感化教

育(法律规定感化教育原则上最多3年,得延长3年),对一个未满十四岁的青

少年来说,其实跟坐牢没两样。

而且进过那种地方,会学到很多不该学的,例如犯罪手法或抽烟、喝酒、嫖

、吸毒等坏习惯,甚而在会上被贴上标籤,当初美其名是感化教育学校,往

往最后变成罪犯训练所。

在这边我国是把满十八岁的『拟制』成有完全责任能力,要负起刑法对

他的责难,除非具体举出他是神病患或心智年龄低于一般,也就是俗称智能

障碍,才能例外的减免责任。像在台北捷运上疯狂杀的郑捷,已经2岁了,

理论上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搞不好他的心智年龄还未满十八,才会做出这种

丧尽天良的事,但法官不会在这裡审酌,会直接因为他满十八岁而给他应有的刑

罚,不会因此减刑,即使他的小说充满中二的幼稚想法。

老师少见地露出沉重的表歎气道。

呵呵,我想郑捷桉的法官迫于会舆论,一定会判他死刑的,但坦白讲,他

就是个白目,不把别的命当命,也不把自己的命当命,他就是不知为何而活才

想杀以求被判死刑,对这种一心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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