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之后】(四)(8/22)
个家收点礼金,总之得补贴到家里。
鉴于当时的母亲子跳脱,外公外婆估计她出去打工也存不到几个钱补贴家里,下面还有弟弟妹妹要上学,干脆就给大儿相个好家,也能收回点成本。
就这样,当年二十岁在外打工回家的父亲就这么喜滋滋的相亲相到个小美。当然,礼金应该是比较丰厚的。
原本想着这两订个亲,两方家庭走动一两年再办婚礼。结果没过多久,早早偷吃禁果的年轻男,没做好避孕措施,不小心就怀上了。双方父母气急无奈之余,只得抓紧办了喜酒。
第二年我就出生了,父母实在都太年轻,相亲结婚匆匆忙忙,也谈不上多少感。有了孩子,相处久了才发现彼此格并不太合拍。一个偏内向本分,一个外向跳脱,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脾气都倔。然后在我嗷嗷待哺之时,这俩就开始三五天不吵不舒坦的生活。
双方父母以为是年轻带孩子,家庭琐事多,干脆把两撵出去打工,孩子留给老带。年轻夫妻离开家乡过二世界,好好培养之前缺失的感基础,老家的想法其实也不错。
可惜,他们俩终究没能遂父母辈的愿,在外面工厂打工,依旧没能培养好感,时不时的为了一点小事争吵。待到我大一些,母亲有两次回家专职带过我一年半载,好像是因为当时工厂效益不佳,不努力工作不愿加班的母亲被父亲赶回来带娃。
直至后来,母亲在工厂结识了几个不务正业的工。父亲后来给我说过这几,是偶尔兼职在外面卖的。也就是这些经常穿金戴银光鲜亮丽的,腐蚀了彼时才二十一二岁的母亲。
应该是受了她们的蛊惑,加之当时父母之间原本不多的感基础在长时间争吵中消耗殆尽。在一次父亲请长假回老家修房子的时间里,母亲被那几个所谓的闺蜜撺掇着走上歧路。
后面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归来后的父亲没多久就发现顶发绿,然后大打出手,闹得不可开。孩子两岁时花老大功夫补上的结婚证,还没捂热又去民政局换成了绿本本。
父亲离开了那座伤心城,带着我在老家安分过子。而生得貌美如花的母亲,早就超越了那几个引路闺蜜,离开了工厂区域,靠着出色的身材姿色跨入繁华的大城市,走进了更高端的场所,赚起了数倍于以往的金钱。
虽说这些往事,基本都是从父亲或者外中得知,但早有分辨是非能力的我,也知道大致不会有太多出入与水分。
再怎么回想,除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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