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使海国擒妖记(番外5)(13/15)

枷了,押下死囚牢里监禁了。

却说方郡守要为儿子遮羞,一力做实彩凤的罪名,便唤委吏一员,去至华亭县上,搜罗罪证。

张彩凤平里本就滥无耻,风流韵事坊间俱传遍了。

委吏据实回报,郡守添枝接叶的写入文案,拟下罪犯,说:“张彩凤不合妖法惑众,扰害地方,通谋财,诲伤生,实属败化伤风,依律拟成凌迟重辟,剐割三百六十刀,首级枭示。

”申文上报,奏知高宗皇帝。

不几,倒了圣旨下来:“依卿所议。

”方郡守看了回文,先差去十字路打扫了法场,立下小衙内牌位,随即标了监牌,教牢中取出张彩凤,当厅听命。

话说张彩凤下到大牢,众狱卒只当是个妖,不敢怠慢,将她一双脚昼夜匣着,又把木钮钉住双手,那里容她些松宽。

到夜间,将她上了囚床,就如活死一般

,手足不能少展,吃了无限苦楚。

正在监中哀叹,忽见提牢吏走进监来,一声“恭喜”,将她拖出牢来,一步一棍,打到厅前,除枷去锁,当厅听断。

当案孔目读了朝廷明降,彩凤听得明白,要将自身凌迟碎剐,一股急痛攻心,登时昏死。

方郡守令取井水浇醒,便教贴起一片芦席,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

书吏呈上招状,方郡守当厅判了一个“剐”字,标过朱笔,将招子丢下公案。

狱卒拾起,把张彩凤洗剥干净,反翦双臂,绳捆索绑,招子在背上。

推过木驴来,这木驴却是方郡守专为彩凤制的:只见一个四车,前有驴;车上钉着一个木桩,上有揪铁圈,下面一副铁锁;车底却是一杆长枪,去了枪,正对桩下。

众狱卒便把张彩凤抬上木驴,背靠木桩,三条滚肚索扯紧,发扣在驴桩铁圈上;又将两足折过,钉在铁锁两端,使其双腿大揸,牝户大张,却把那枪杆直戳入牝户内,车一动,那杆便鼓捣起来。

方郡守见犯收拾了当,方才下令将碎锣破鼓齐鸣,一队军马簇拥着那具木驴,推出府门,押赴市曹典刑。

张彩凤百莫辩,但觉九幽十八狱,无此黑黯也。

一路上看的,万攒拥,络绎不绝。

只见犯赤露着雪白身子,钉在木驴上,背后着招子,上写道:“奉旨碎剐妖张彩凤一示众”。

又见那枪杆戳在犯牝户内,捣个不休,带出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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