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规则(6)(1/15)
2024年4月25
第六章《京州第一国立子大学帝国旗仪仗队章程及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帝国旗仪仗队是子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和弘扬国主义的重要阵地。影院【收藏不迷路!:以备不时之需】本章程旨在规范帝国旗仪仗队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帝国旗仪仗队成员的素质和水平,确保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严和规范进行。
第二条帝国旗仪仗队的任务是负责校园内的帝国旗升降仪式,宣传和弘扬国主义,增强全校的国感和对帝国的忠诚度。
第三条帝国旗仪仗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帝国旗升降仪式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仪式的庄严和规范。
第四条帝国旗仪仗队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作用。
第一章帝国旗仪仗队之用标准及组织结构
第五条帝国旗仪仗队教官(下称教官)的选用方式:
1)在我校招聘此岗位期间,持中级驯师资格证且有过相关工作经历者皆可应聘,经校委会批准后,准予录用的;
2)在我校任教其他科目的驯师申请调岗,校委会批准的。
第六条帝国旗仪仗队队员的选用方式:
1)自愿报名,京州国立子大学的大学二年级学生,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生身高170厘米±1厘米,拥护帝国,服从男,效忠主,愿意接受严格训练、严格纪律要求的,均可以报名参加选拔。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以此法入选的,服役期为一年;
2)征用,凡符合上述标准的,经教官筛选,校委会批准,可以直接选入帝国旗仪仗队,被选入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此决定,以此法入选的,服役期为两年;
3)特殊时期可由校委会另行制定标准。
第七条帝国旗仪仗队设置队长一名,组长两名,通过教官委任产生。
第八条帝国旗仪仗队分为a、b两组,替承担常升旗任务。
第九条帝国旗仪仗队教官职能:
(一)负责帝国旗仪仗队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安排集体训练、常升降旗及大型活动升旗任务;
(三)负责组织安排帝国旗仪仗队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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