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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种不义之财。

但是陈大队没有管其他警察,只是劝说了一两句,听不听。这种事,即便他们答应了也不保险,完全可以事后再加进去。你管不了,不如不管;否则惹一肚子气,两面不讨好,还什么用都没有。家会说,‘你管天管地,管不着我拉屎放屁。’说两句就行,听不听。这是私事,全凭自觉;万一将来出事了,自己已经劝过,所有都听到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陈大队还是警告其他警察。“这么做相当于作伪证,你们是警察,可要想好了。”这种事不发则以,一发便是大事。很多关键的时候总是抱有幻想,认为‘很多都这样,为什么单单发现我呢!’

这便是典型的贪官心理,分不清大小,抵不住诱惑。有了这种念,早晚要出事。而贪官们挂在的,所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之类的说法都是胡说。犯法还能越大胆越好?

生不是为了做官。而且做官如果不为老百姓办事,就是为了捞取不义之财。或者兼而有之,没有什么其他可能。

在中国当官有无尽的好处。而且中国的‘官途’并不完全靠本事。运气、时机、靠山、溜须拍马、虚伪、卑鄙等都是能够当上‘官’的重要因素。所以很多不称职的‘官’在各级部门比比皆是。贪污腐化,鱼目混珠;拉帮结派,坑害国家。目的是在个能力不够的况下,还要为个捞取好处,获取不义之财。

要制止这种官场腐败并不是不可以。*港以前更加腐化,下决心以后面貌为之一变。而中国不敢这样做,中国官场盘根错节,牵扯的各方利益太多。我抓到一个贪官,在*港廉政便可以了。在中国你要考虑这个是‘谁’的?原来是谁的秘书?和谁是儿亲家?现在的关系怎么样?动了他,他的后台会怎么想,会不会受影响,愿意不愿意,甚至家会不会采取什么反反腐的手段。所以很可能都知道这是一个贪官,却没动得了他。这才是无法反腐的真正原因。

否则,中国要做到清理官场很容易,只要有两件事来保证,一个是透明,仅靠纪检一家达不到反腐的目的;一个是处罚,不但要处罚腐败的,还要把不称职的官僚也去掉。这样便足够了。

要想保证公务员队伍的高效,则要实行担任官职的要竞争,年底审核没有达到目标便可以家了,连全民所有制的公务员身份都不留。这样,混事的不敢往上跑,跑上去也呆不长,而且连原来的位子也保不住了。官场变干净了。即便开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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